1、實驗室選址、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和建設主管部門等的規定和要求。
2、實驗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設置應符合國家的消防規定和要求,同時應考慮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時,應事先征詢消防主管部門的建議。
3、實驗室的安全保衛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對該類設施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
4、實驗室的建筑材料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對該類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規定和要求。
5實驗室的設計應**對生物、化學、輻射和物理等危險源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可接受程度,為關聯的辦公區和鄰近的公共空間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防止危害環境。
6、實驗室的走廊和通道應不妨礙人員和物品通過。
7、應設計緊急撤離路線,緊急出口應有明顯的標識。
8、房間的門根據需要安裝門鎖,門鎖應便于內部快速打開。
9、需要時(如:正當操作危險材料時),房間的入口處應有警示和進入限制。
10、應評估生物材料、樣本、藥品、化學品和機密資料等被誤用、被偷盜和被不正當使用的風險,并采取相應的物理防范措施。
11、應有專門設計以確保存儲、轉運、收集、處理和處置危險物料的安全。
12實驗室內溫度、濕度、照度、噪聲和潔凈度等室內環境參數應符合工作要求和衛生等相關要求。
13、實驗室設計還應考慮節能、環保及舒適性要求,應符合職業衛生要求和人機工效學要求。
14、實驗室應有防止節肢動物和嚙齒動物進入的措施。
15、動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設施還應考慮對動物呼吸、排泄、毛發、抓咬、掙扎、逃逸、動物實驗(如:染毒、醫學檢查、取樣、解剖、檢驗等)、動物飼養、動物尸體及排泄物的處置等過程產生的潛在生物危險的防護。
16、應根據動物的種類、身體大小、生活習性、實驗目的等選擇具有適當防護水平的、適用于動物的飼養設施、實驗設施、消毒滅菌設施和清洗設施等。
17、不得循環使用動物實驗室排出的空氣。
18、動物實驗室的設計,如:空間、進出通道、解剖室、籠具等應考慮動物實驗及動物福利的要求。
19、適用時,動物實驗室還應符合國家實驗動物飼養設施標準的要求。
20、根據對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護措施,將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分為
**、二級、三級和四級,**防護水平**,四級防護水平**。依據國家相關規定:
a)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實驗室適用于操作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b)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為二級的實驗室適用于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后很少引起嚴重疾病,并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c)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為三級的實驗室適用于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
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d)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為四級的實驗室適用于操作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
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21、以BSL(bio-safety level,BSL)表示僅從事體外操作的實驗室的相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
22、包括從事動物活體操作的實驗室的相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
23、根據實驗活動的差異、采用的個體防護裝備和基礎隔離設施的不同,實驗室分以下情況:
24、操作通常認為非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25、可有效利用安全隔離裝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規量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26、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離裝置操作常規量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驗室。
27、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統的正壓服操作常規量經空氣傳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實
驗室。
28、應依據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發布的病原微生物分類名錄,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