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和服務的要求
1 顧客溝通
與顧客溝通的內容應包括:
a)提供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信息;
b)處理問詢、合同或訂單,包括更改;
c)獲取有關產品和服務的顧客反饋,包括顧客投訴;
d)處置或控制顧客財產;
e)關系重大時,制定應急措施的特定要求。
2 與產品和服務要求的確定
在確定向顧客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要求時,組織應確保:
a) 產品和服務的要求得到規定,包括:
1)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
2)組織認為的必要要求。
b)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能夠滿足所聲明的要求。
3 產品和服務要求的評審
3.1 組織應確保有能力向顧客提供滿足要求的產品和服務。在承諾向顧客提供產品和服
務之前,組織應對如下各項要求進行評審:
a)顧客規定的要求,包括對交付及交付后活動的要求;
b)顧客雖然沒有明示,但規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預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組織規定的要求;
d)適用于產品和服務的法律法規要求;
e)與以前表述不的合同或訂單要求。
組織應確保與以前規定不的合同或訂單要求已得到解決
若顧客沒有提供成文的要求,組織在接受顧客要求前應對顧客要求進行確認。
注:在某些情況下,如網上銷售,對每一個訂單進行正式的評審可能是不實際的,作為
替代方法,可評審有關的產品信息,如產品目錄。
3.2 適用時,組織應保留與下列方面有關的成文信息:
a)評審結果;
b)產品和服務的新要求。
4 產品和服務要求的更改
若產品和服務要求發生更改,組織應確保相關的成文信息得到修改,并確保相關人員知
道已更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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