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評審職稱答辯內容 :(1)以申報人員的業績成果、業務經歷等為依據,進行有關問題及相關知識的答辯,測試其專業知識的掌 握程度。(2)實際工作中解決本專業學術、技術問題的能力及實際業務水平。(3)要側重衡量其業績、水平、能力是否達到評審條件的要求,同時審核其申報材料是否客觀真實。(4)其它主審評委確定的需要答辯的內容。5、答辯時間每人不超 8 分鐘。
工程師分類: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巖石工程、土巖方、風景園林、園藝、
園林、園林建筑、園林工程、園林綠化、古建筑園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裝、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設計、建筑裝飾、測量、工程測量、電子、電子信息、電氣、電氣工程、電氣設備、電氣自動化、制冷與空調維護、暖通、腐蝕與防護、熱能動力、機電、機電工程、化工、機械、機械制造、機械機電、汽車維修、設備安裝、水利、水利水電、水電安裝、水電工程、給排水、鍋爐、窯爐、路橋、路橋施工、道路與橋梁、隧道工程、計算機技術、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預算、結構、安全等
從事施工(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監理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參與完成一項以上省轄市(廳)級以上主管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②參與完成過一項以上中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總承包(監理)。③參與完成過二項以上中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承包(監理)。④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推廣應用一項以上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并經市級以上相關行業評價機構組織鑒定、評價認可。⑤參加編制省以上工程建設標準、規范、規程、標準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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