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執行董事已發出正式的官方確認文件,可以實施和執行此項符合性評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蓋的管制產品都必須要進行檢查,產品需符合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和其他認可標準,在此基礎上出具產品符合性證書(COC) 。 該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開始。符合性證書(COC)是確保貨物順利**的必要文件,此證書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坦桑尼亞技術規定和國家、地區和國際標準。如果無法提交由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性證書,可導致**延誤或者罰款甚至貨品被退回出口國。
現在出口到坦桑尼亞的貨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請COC, 貨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達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的,否則有可能導致客戶不能順利**。
根據坦桑尼亞的**消息,坦桑尼亞從2012年2月1日起將實施產品符合性認證COC,英文名稱: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屬于裝船前檢驗。所有在坦桑尼亞管制目錄列表的產品都需要在發貨前申請COC,否則無法在目的港**。和之前的坦桑尼亞裝船檢驗不同的是,坦桑尼亞COC需在發貨前申請,一旦貨已離港將無法補充COC。另外,坦桑尼亞COC還需要提交產品檢測報告等資料行文件審核,審核通過才能安排裝船前檢驗并獲得COC證書。
一 、申請流程:
① 客戶提供資料 ② 準備申請資料 ③ 遞交資料給到機構 ④ 安排驗貨員去現場驗貨 ⑤ 出草件 ⑥ 簽發正式件
二、 申請資料要求:
1. 箱單發票(Invoice/Packing List) 2. 產品照片 3. 坦桑PVOC申請委托單
資料需要包含內容:
2. 坦桑PVOC申請委托單:
① 出口商和進口商這兩欄:公司名稱、地址聯系必須要有且英文
② 預約檢驗這一欄:驗貨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必須要有且驗貨地點必須是中文
③ 出運信息這一欄:原產國、包裝及數量、卸貨港、出運方式、發票號和日期
④ 續表這一欄:HS編碼,數量,型號,產品描述必須要填寫,品牌有就寫沒有就不用寫
3. 箱單:
①進口商出口商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②發票號和日期 ③HS,產品名稱,產品數量,凈重,毛重,型號
4. 發票:
①進口商出口商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②發票號和日期 ③產品名稱,產品數量,貨值,型號
三 資料注意事項:
所有申請資料信息都以箱單發票上面的為準.
四、坦桑尼亞PVOC認證收費標準
批次申請驗貨費=FOB貨值*0.53%,低250美金,高7000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