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是指根據進口國要求,申請單位將本企業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的有關文件或單據(證)經貿促會證明/認證后還需遞交該國駐華領館進行認證的活動。
領事認證既是外交領事職能又是國際貿易慣例,是一項時間緊、環節多、政策性都較強的業務工作。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領事認證業務量逐年遞增。歡迎廣大外貿公司,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隨時前來垂詢和辦-理。
同一貨物的票據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認證?
同一貨物的票據的副本是否需要辦-理領事認證,是由文書使用國決定的。如文書使用國要求對有關票據的副本辦-理領事認證,則應按對方的要求辦-理。在辦-理領事認證前,有關票據的副本上也應加蓋出證機*關的印章。
土耳其做出口商登記表(Export Registry Form) 認證:
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登記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復印件。
產地證和INV必須一起認證的國家:
阿聯酋、伊朗、卡塔爾、黎巴嫩、約旦、敘利亞。
特別注意事項:
近期,以下國家領館認證,需先通過電話或QQ咨詢并進行預先審核,經確認無誤后,再提交材料:伊朗、印度、印度尼西亞、哥倫比亞、卡塔爾、科威特、約旦、黎巴嫩、利比亞、敘利亞、巴基斯坦、玻利維亞、俄羅斯
凡因未經預審,導認證文件不合格、退件、補件、延期等后果,申辦企業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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