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一個工作日送貿促總會加簽,再提交外交部領事司加簽;外交部加簽后送各領事加簽(具體時間參照各國駐華領事規定一覽表),經領事、外交部加簽好的文件,當天取回并當天核銷完畢,通知取件!
總結:企業提交辦-理材料―→審核―→出單―→付款―→取件(時間及費用按各國領事要求辦-理)。
加簽是對公證而言。當文書在國與國之間傳遞時,為了能夠使一國出具的文書能夠被另一國所接受,具有有效性,領事/領事公證加簽應運而生,領事加簽被稱為是“為出國的文書辦-理簽證”。它涉及的方面很廣,從國內到國外,從公司的成立到解散,從人身到財產,從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領事/領事公證加簽發揮著特殊的積極作用。領事加簽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加簽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辦-理領事加簽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按國際慣例,凡涉外公證文書一般都應辦-理領事加簽。
可申辦領事加簽的文件:
1、經由貿促會或商檢局(法檢產品由商檢局加簽)加簽 的通關結匯用的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CI、價格單、裝箱單、檢驗證(健康證、分析證、無放射證等)、品質證/書、提單、 各類運輸證明、屠宰證/書等。
2、不屬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業合同、協議書、委托 代理證/書、授權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資本證明以及業 務證明等(須經中國貿促會做成證明書,然后交外交部和駐華 領事辦-理領事加簽)。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業單據加簽?
涉外商業單據加簽是指應進口商或信用證的要求,貿促會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涉外商業單據予以審核并加簽。
商業單據加簽是貿促會對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享有對外經貿經營權的企業以及檢驗機構、保險公司、外運公司等其他有關機構出具的用于出口結匯的商業單據進行加簽。
由貿促會加簽的商業單據包括商業INV、提單、商業數量及重量證明、各類運輸證明及單據、裝箱單、檢驗類證明(由具備出證的專業檢驗鑒定機構所出具)、屠宰證、保險單(由保險公司出具附有保險條款的正式保險單)及其他用于結匯的商業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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