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因為外國駐華大使館不掌握我國國內公證/書或其他文書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真偽,所以要求文書必須先經認證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而后外國駐華大使館再確認認證處或地方外辦的印章、簽字屬實。
我國內地文書送國外使用,辦-理大使館認證對文書有何要求?
答:根據司法部有關規定,涉外公證/書只能由涉外公證處出具,在證詞、格式、用紙等方面都有專門規定,而且必須有譯文。普通公證/書不能辦-理大使館認證,不能送往國外使用。此外,對申請辦-理大使館認證的涉外公證/書和商業文書,不同的文書使用國駐華大使館在審核時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認證司會及時將所掌握的外國大使館的新要求通報有關文書出證主管機*關,提醒其在出具文書時考慮文書使用國的相關要求。因此,當事人在向有關機構申請出具文書時,應該明確告知文書擬送往使用的國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關信息,以便相關機構準確出。
哪些大使館要求所有認證的商業文件須提交一式兩(多)份?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等國家駐華大使館規定,對申辦大使館認證的文書需要留存歸檔,且存檔的文書也要經過我國外交部認證司辦-理大使館認證。所以向上述外國駐華大使館申辦大使館認證時,應按要求一式兩(多)份的原件,辦-理大使館認證。
愛沙尼亞大使館驗資報告認證需要多少時間、愛沙尼亞大使館驗資報告認證需要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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