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證大使館雙認證需注意的地方:
A:產地證中第l欄與1欄的公司名稱必須相符,CI上公司名稱與所蓋公司也需相符。
B:產地證中第6-10欄的內容如有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單。
C:香港有特殊要求:產地證欄,不管是代理公司還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嘜頭以及品名不能出現不能翻譯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產地證簽發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貨人要有詳細公司名及地址;
F:產地證第8欄,要求打四位,但根據信用證客戶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雙數也可以。
一、大使館雙認證的定義
大使館雙認證是大使館雙認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國內涉外公證/書、其他證明文書或國外有關文書上**一個印鑒、簽名予以確認的活動。
二、大使館雙認證的目的
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外大使館實踐,大使館雙認證的目的是使我國出具的文書能在其他國家境內得以承認,不會因懷疑文書上的印鑒、簽名的真實性而影響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國大使館雙認證發展
大使館雙認證是世界各國為了相互便利文書往來而在大使館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國際慣例。新中國成立6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使館雙認證工作得到充分發展,已形成以外交部認證司為中心的國內外多層次雙認證體系,符合我國國情,總體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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