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認證文件內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戶的公司信息,請在提交的認證目的函說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亞使館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肯尼亞使館通告,即日起,凡送該使館認證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需用中英文詳細寫明公司辦-理文件用途,并加蓋公章。請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巴基斯坦使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認證。
印度尼西亞使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使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認證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使館的領事認證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認證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卡塔爾、科威特(同時認證白色產地證)、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伊朗、利比亞使館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認證。
秘魯使館要求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埃塞俄比亞 、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 、伊朗、意大利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們索取)。
可申辦大使館認證的文件:
1、經由貿促會或商檢局(法檢產品由商檢局認證)認證 的通關結匯用的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CI、價格單、裝箱單、檢驗證(健康證、分析證、無放射證等)、品質證/書、提單、 各類運輸證明、屠宰證/書等。
2、不屬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業合同、協議書、委托 代理證/書、授權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資本證明以及業 務證明等(須經中國貿促會做成證明書,然后交外交部和駐華 使館辦-理領事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