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題:框架式材料車,礦用材料車,空心礦車輪對
二、內容詳情:礦用材料車適用于地下開采的礦山,沿地下巷道及地表工業場地運輸支護材料及其他材料。產品的型號由英文大寫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主要描述的數據是煤礦用車的車型、車箱容積和軌距,各字母和數字的順序為固定排列,其中MLC1.5-6所代表的含義如下:
M-表示煤礦用車
L-表示材料
C-表示煤礦用車
1.5-表示礦車載重噸
6–表示軌距600mm
注意事項
1、使用前的注意事項
1.1礦車在使用前,必須給各轉動輪加足油脂,各轉動部位加油或油脂后,才可投入運行。
1.2礦車在使用前應由專業人員做仔細檢查,確認可以運行時,先試運行50千米,再檢查一次,然后才能轉入常規運行狀態。
2、使用期間的注意事項
2.1礦車一般由一輛或多輛編列使用,編列使用時,每列車的礦車數量由動力機車的牽引力和制動力決定,但**牽引力不得超過60KN。
2.2裝卸貨物的過程中盡量避免撞擊和砸等有損礦車的人為行為發生,進而有效地保護車體的正常使用。
3、預防故障的注意事項
礦車的故障一般發生在運行途中,常會引發人員傷亡和設備的損壞等惡性事故,為了減少事故的發生應對車輛和車輪做定期檢查,盡量減少使用中途斷軸,某一個輪不能動等現象。定期檢查的周期由使用各個單位根據運輸距離和軌道的完好狀況制定,使礦車達到正常的使用壽命甚至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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