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正在開展中,申報成功獲得補貼的獎勵還能用于企業的運作中,那么申請的條件和步驟是怎么樣的呢?就跟小編一起看下去吧!
政策指導專員:182 6974 6898(加V附贈申報指南)
一、申報對象
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二、申報時間:5 月
三、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資產總額≥300 萬元;
2.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集聚服務機構≥5 家;
3.年服務中小企業≥150 家,用戶滿意度≥80%,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步增長;
4.獲得省級示范平臺認定或國家部委、全國性行業協會的相關認定;
5.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總服務量的 20%。
6.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20 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80%
7.示范平臺應滿足以下至少一項功能要求:
1)信息服務,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150 家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部次;
2)創業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8 次;
3)技術服務,年開展技術洽談、產品檢測與質量品牌診斷等服務活動≥5 次;
4)培訓服務,年培訓≥2000 人次;
5)融資服務,年組織開展投融資對接、企業融資策劃、推薦和融資代理等服務 活動≥10 次,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總額≥8 億元的服務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年新增擔保額≥30 億元的融資擔保機構。
四、申請材料
1.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
2.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省級示范平臺認定或國家部委、全國性行業協會的相關認定的文件;
4.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
5.國家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網站備案、許可證等證明;
6.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
7.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
8.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和對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以上就是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的全部內容了,還想了解更多申報的內容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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