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文玩商家選擇入駐電商平臺經營,但是入駐必須持有文物商店的文物經營許可證,那么文物商店是如何辦理的呢?審批的流程是怎么的?
審批流程:
設立文物商店,應當依照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發給批準文件;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文物商店注冊滿足條件是一方面,還要看經營風險,所以如何辦理,辦理方案就變的非常重要,而非價格,委托內容不同,方案不同,雖然結果一樣,但是存在的風險和問題也是不一樣的。這就好比一樣是蛋糕,所用面粉、奶油、水果質量不同,雖然呈現結果都是蛋糕,但是因為成本不同、材料不同、技術不同,所呈現的結果自然也不一樣。
申請所需材料:
1、設立文物商店申請書(原件2份,紙質)。
2、保存文物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報告(原件2份,紙質)。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2份,紙質)。
4、營業場所使用權證明材料(原件2份,紙質)。
5、職業資格證明材料及與申報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2份,紙質)。
6、企業注冊資本超過200萬的驗資報告(原件2份,紙質)。
必須具備的條件:
1、符合國家對設立文物商店的相關要求和規范。
2、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3、有5人以上獲得職務中級及以上文物、博物館。
4、有保管文物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
5、法規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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