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認識什么是大使館認證,大使館認證是指一國外交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所在國公證機關或某些特殊機關的印章或該機關主管人員的簽字屬實。經過認證的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可為文件使用的有關局承認。
其次,我在解釋一下為什么要進行大使館認證呢?是因為國內外文書往來之間,一國出具的文書在另一國使用,通常因無法核實文書的真實性,不能直接使用,就需要通過駐外使領館進行領事認證,完成認證后的文書,才可以在另一國使用。
**詳細介紹一下大使館認證的流程,我們先要準備相關的材料,以下是所需的材料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公證認證請求表》
⑵現已美國務院認證(送往大使館認證)或州務卿認證(送往總領館認證)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自己有用護照原件及帶相片材料頁復印件或駕照等其他有用身份證件復印件。
⑷署理人代為請求的,應提交署理人有用身份證件和請求人有用身份證件復印件。
⑸如處理公司營業執照文件認證,還應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護照或駕照復印件及能證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⑹領事官員認為與處理認證請求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接下來我們邊跟著流程走就行
⑴有關文書應當首先由當地公證員(Notary Public)處理公證或由有權機關(如出世、死亡、婚姻登記處、法院、聯邦**部門)出具“核證副本”(Certified Copy)或證書;
⑵地點州州務卿認證。但有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請求認證,再由州務卿(Secretary of State)認證。聯邦**部門出具的證明,有的可略過第⑵步,直接送美國國務院(Authentication Office, Department of State)認證。
⑶州**認證過的文件,請根據我國駐美使領館領區區分,歸于總領事館所轄領區的,請向相關總領事館請求領事認證;歸于大使館所轄領區的,須送美國國務院處理認證后,再送大使館請求領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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